1.十二时辰制:即将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小时。汉朝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后来逐渐改用十二地支来表示,即子时、丑时、寅时、卯时、辰时、巳时、午时、未时、申时、酉时、戌时、亥时。
2.十六时辰制:即配合历算而进行的时间划分,将一天分为十六个时辰。
3.十时辰制:即将一天分为十个时辰,白天五个时辰(朝、禺、中、晡、夕),夜晚五个时辰(甲、乙、丙、丁、戊)。
4.百刻制:将一昼夜均分为一百刻,每刻约等于14.4分钟。这种制度起源于商代,在汉代和南朝时期有所调整。
以下两种是古人常用的计时器:
1.漏刻:通过水或沙子从壶中逐渐滴漏或流出的量来计量时间,也称为漏壶。
2.更香:用燃烧的香来计算时间,通常用于晚间报时。
古人的这些计时法不仅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智慧和创造力,也展示了时间对于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和文化的重要性。十二个时辰的划分,不仅是我们理解古代文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人们感受生活节奏的重要参照。
随着科学文明的发展,中外前人发展出更多样化的计时方法,从自然界的规律到复杂的计时仪器,人类对时间的把握越来越精确。
公元前3000年,古埃及人首次把昼夜各分为12小时,基于一年12个月的倍数,将一天划分为24个小时。最初将一天分为4个部分:白天10小时,夜晚12小时,黎明1小时,黄昏1小时,合计24小时。后来为了简化,将白天和夜晚各定为12小时。
在公历的应用中,由于世界时区的不同,1879年,加拿大工程师弗雷明提出“区时”的概念,建立了统一的“区时系统”,以规范世界各地的时刻计量。
“区时系统”规定,每15°经度划为一个时区。以本初子午线为基准,向东、西各划分12个时区,全球共划分为24个时区。中国东西跨经度有60多度,从东五区到东九区,共跨5个时区。我国采用东八区的区时作为全国统一使用的时间,称为“北京时间”。
我国24小时制的概念起源于明朝晚期,当时随着西方文化的传入,海路贸易带来了座钟、钟表和怀表等物品。这些西方的计时工具携带了24小时制的时间观念,逐渐为国人所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