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高速五支队八大队民警在辖区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打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内,但未在来车方向摆放警示牌,车辆呼啸而过,十分危险。交警立即上前查看,得知驾驶人李某驾车行驶到此处时,车辆突然熄火,他反复尝试,均无法正常行驶,一时着急,就忘了设置警示牌。最终,交警帮助李某排除车辆故障,并将其引导至安全地带后,对其作出相应处罚。无独有偶,5月8日晚7时,五支队五大队民警视频巡检辖区沧榆高速时,发现一辆半挂车停在超车道内,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当时,车流量很大,过往司机纷纷躲避,险象环生。发现情况后,交警一边联系司机,一边赶赴现场,设置警戒带,半小时后,将故障车拖离现场。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三角警示牌是随车必备品。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事故,应在来车方向至少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以提醒其他司机,避免事故发生。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的,要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