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是一家五金店店主,平时雇用李某帮忙看店。前不久,李某因家庭生活所需,想提前支取工钱,但周某没有同意,双方发生冲突。其间,年过七旬的周某被甩倒,造成轻伤。因李某没有伤害的故意,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并经复议复核维持后,周某仍向古交市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案件虽小,却关乎双方当事人,甚至两个家庭的切身利益,若处理不当易导致矛盾激化、升级。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检察官主动联合属地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及社区,多方走访了解情况。经调查,双方原本关系良好,冲突系一时情绪激动所致,且周某家庭近期突遭变故,而李某生活拮据,无力承担赔偿费用。为此,检察官劝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沟通疏导,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逐步缓和,从最初的剑拔弩张转向愿意协商解决。
为确保矛盾化解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古交市检察院在梭峪乡检察工作站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调解员、网格员等共同参与。听证会上,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阐述了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法律依据,并明确了民事责任。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并劝导双方和解。最终,矛盾得以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接受检察机关不予支持监督申请的处理结果。
听证会落幕,但检察关怀未止。考虑到周某受伤且家庭突遭变故,而李某确无赔偿能力,古交市检察院将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周某渡过难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