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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会 释法暖人心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张赟蕾)支付打车费起争执,乘客打伤的哥;哥哥见财起意,盗窃弟弟、弟媳首饰。11月25日,晋源区检察院发布消息,该院将检察听证会搬进晋源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以“唠家常”的方式促使两起刑事案件“案结事了人和”。

  第一起案件系偶发矛盾引发。犯罪嫌疑人吴某因结算打车费,与出租车司机秦某发生争执,并对秦某实施殴打。经鉴定,秦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一级和轻微伤。第二起是偷拿家庭成员财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弟弟、弟媳合租期间,无意间发现弟弟、弟媳在卧室存放着两条项链和一个戒指(购买价共计1.23万元),便分三次偷走并销赃,获利2800余元。案发后,吴某、张某均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鉴于两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被害人获得足额补偿,表示谅解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拟对他们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说明案件事实、证据、犯罪情节和拟不起诉的理由、法律依据,并从家庭情况、案件背景、赔偿谅解等角度开展“法理情”融合的释法说理。“希望你改掉自己冲动的毛病,真诚向被害人道歉。”“你一定要珍惜家庭温暖,好好工作,回报家庭和社会。”检察官融入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听证会以‘三官一师一员’进代表联络站活动为依托,通过检察官、侦查人员、当事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群众等,以唠家常的方式,实质化解民间矛盾,有效修复社会关系。”晋源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推进“进站式”检察听证,发挥基层联动优势,通过接地气、聚民智的工作方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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