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审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立足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对2021年度我市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项目推进落实、开发区改革发展政策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等开展审计,较好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同时,也存在审计工作报告揭示问题不够全面深入,问题表述不够清晰;审计工作中对查出问题分析研究少,发挥建设性作用不够;审计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高,重点专项审计工作仍需加强;审计整改力度不够,整改责任需进一步明确等问题。
为加强审计工作,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做实研究型审计,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共性问题、屡审屡犯问题,要分门别类加以分析研究,找出原因,提出合理审计建议,向人大报告审计工作要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着力提升报告层次、拓展报告深度。提高审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敢提、会提,提得准、落得下,充分发挥审计服务领导决策的建设性作用。
二、进一步拓宽审计监督范围。聚焦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围绕“六稳”“六保”“产业转型”等重点工作任务,紧盯重要民生事项和专项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注重将审计监督与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紧密结合,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政府债务、四类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年底前向市人大报告专项审计情况,为人大常委会开展审查监督提供支持服务。
三、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市人民政府要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及时研究部署,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责任人整改责任,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做到按时整改、应改尽改。审计部门要明晰整改责任清单,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年底前将全面整改情况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审计工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治已病、防未病,努力把问题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强化工作协同,推动成果共享,把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社会监督等贯通起来,更好发挥监督体系整体作用。健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