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一名城管网格员巡查至杏花岭区奶生堂东巷时,发现便道和非机动车道上污水横流。顺着水流方向查找问题源头,这名网格员在一家临街饭店门口,看到了一根直径为七八厘米的管道,正在不断往外排水。排出的污水不仅将附近的行道树树坑淹没,还蔓延到了非机动车道上,迫使来往行人绕行,和机动车抢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城管网格员拿出城管通手机,对事发现场拍照定位,上报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太原城管指挥中心将案件受理派遣至杏花岭区平台,协调鼓楼街道奶生堂社区处置。经工作人员核实,奶生堂7号楼3单元地下室内有积水,居民自行将积水抽排到了便道上。经协调,当地居民停止了向城市道路擅自排水的行为,改为通过单元住户的下水管道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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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排放污水、废水,撒漏白灰等腐蚀性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