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苏女士因为精力不足,交了2万元押金后,送九十岁的老母亲入住本市一家条件还算不错的养老院。今年1月16日,苏女士接到养老院的电话,称其母亲在养老院“闹腾”,考虑到现在防疫形势严峻,养老院马上要全封闭,询问她是否能接母亲回家。苏女士听了,第二天就赶来接母亲。可在办理离院手续时,她生气了。合约中有一条款:在办理离院时,对入住时间不足满月的,入住期间的所有费用按实际入住天数的1.5倍收费。苏女士认为,母亲离院,并非母亲和其亲属(也就是她本人)的主动意愿,是养老院“劝离”,所以,她觉得按实际天数收取相关费用才更为合理。由于双方各持己见,结账这事就停了下来。
离院手续办不了,照顾母亲的重担又突然落回肩上,苏女士心里打了结。就在她倍感郁闷之时,家里的一份报纸让她心生希望。
“我是《太原晚报》的订户,我注意到你们报纸经常帮市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我现在遇到了烦心事,你们能不能帮帮我?”1月21日,苏女士致电本报热线求助。
当天,本报记者便前往养老院了解情况。在与养老院进行充分沟通后,令矛盾解决迎来转机。
第二天,双方就在友好的气氛中达成谅解。经协商,养老院给苏女士减少了一些费用,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