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受害人李先生向兴华责任区刑警队报案称,朋友李某以抵押车辆的名义骗了他15万元。李先生说,他与卢某相识已经有几年,2020年底,卢某声称有人抵押给他一辆价值50多万元的奔驰车,他手头有点紧,想将车辆抵押给李先生,并拿出了一份抵押合同。
出于对卢某的信任,李先生与他再次签订抵押合同,接手了这辆车,并给了卢某15万元。没过几天,卢某再次找到李先生,提出能借抵押车开几天。李先生没有多想,便把车辆借给了卢某,没想到卢某一去不回头。李先生四处打听,才得知那辆抵押车原来是一家租车行的车,卢某出示的所谓抵押合同系伪造。
卢某被抓获后交代,因赌博欠债,他才想出了租车抵押骗钱的主意,“借”回奔驰车后,他便将车辆还给了租车行,而15万元赃款已挥霍一空。
民警提醒,接手抵押车辆时,一定要核查车辆来源,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