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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客入晋 旅行社可拿“红包”

  本报讯(记者 贾尚志)4月21日消息,为促进我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省文化旅游业消费潜力,省文旅厅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办法》,对达到标准的引客入晋旅行社给予奖励。设置的奖项包括接待累积奖、大宗旅游奖、新业态奖。  

  接待累积奖方面,对旅行社累计接待境外、省外、省内过夜游客达到一定数量且游览,均给予奖励。比如,旅行社一年累积接待省外过夜游客30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10元。

  大宗旅游奖又设包机奖、专列奖、大型团队奖。

  包机奖,对游客50人(含)以上的省外来晋包机,连续住宿五晚(含)以上,游览3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00元;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20元。专列奖,对游客300人(含)以上的省外来晋专列,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60元。大型团队奖,对一次性来晋200人(含)以上的省外大巴旅游团,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50元。

  新业态奖下设自驾车团队奖、会议(会展)团队奖、研学团队奖。

  自驾车团队奖,对旅行社组织5辆车20人(含)以上省外入晋过夜自驾车团队,游览2个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50元。会议(会展)团队奖,对旅行社组织或承接省外100人(含)以上来晋过夜会议或会展团队,游览1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30元。研学团队奖,对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0人以上省外入晋过夜研学旅游团队,连续住宿三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30元。

  省文旅厅表示,《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制,严禁任何编造虚假团队信息申报奖励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奖励资格,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请各项奖励。旅行社有违反《旅游法》、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有不良信息记录等,不得申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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