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多渠道宣传解读粮食收购政策,促进农民有序卖粮、企业均衡收粮。我市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要主动向社会公布服务地点、内容、流程、价格等信息。积极采取预约收购、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农民售粮提供便利。同时,利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开展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帮助农民减损增收。针对因环境污染、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影响可能出现的不达标粮食,要及时研究制定收购预案妥善应对,必要时可采取地方临时收储等方式,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我市将积极推广“互联网+”收购,鼓励和引导各收储企业利用“便民晋粮”APP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及时发布收购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水平、空余仓容等信息,方便农民就近售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