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经查发现,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行为。其中,一项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业务资料,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30日,山西银保监局对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期间,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向检查组提供了关于车辆享受增值服务的说明,该说明所表述有关服务金额与实际财务凭证不一致。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前后三次向检查组提供关于农险专家费有关情况的材料,三次提供的资料均不一致。
另一项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下属7家分公司,销售的关于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保单所记载的保险费率,与向中国银保监会备案的保险费率不一致,涉案金额共计776.67万元。
综上,山西银保监局作出行政处罚:编制提供虚假业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我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山西银保监局责令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整改问题,并处10万元罚款;对涉及的张思维、凌云、董宁、李银辉、李威作出警告处分,并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了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山西银保监局责令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改正错误,并处35万元罚款;对涉及的张小平、祁瑞峰作出警告处分,并分别处7万元、5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