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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走老人社保卡“啃老”

调解员以法释情化解家庭纠纷

  本报讯(记者 辛欣)年过四十的张某“啃老”成习,不仅“抢住”了父母的房子,还“抢”走了老父亲每月领取退休工资的社保卡。11月11日,一对八旬老夫妻向万柏林区司法局求助,控诉儿子不孝。社区调解员当面指出张某的问题,并以法释情化解了这桩家庭纠纷。

  当天一早,85岁的张大爷和老伴李大娘前来求助,要求“啃老”的儿子归还社保卡,并且“卷铺盖”走人。见老人正在气头上,万柏林区诉调对接中心主任、专职调解员王俊龙安抚老人的情绪,了解了事情原委。

  40多岁的张某是家中独子,虽然有工作收入,但仗着父母的宠惯,在家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啃老”成习。后来,张某娶妻生女,两位老人索性把房子腾给儿子一家三口,自己则搬出去租房住。

  今年夏天,李大娘远在老家的老母亲身患重病,因无法守在病榻前尽孝,她把自己每个月4000余元的退休工资全部寄回老家,供老母亲看病用。然而,张某听闻此事,当即“抢”走父亲的社保卡,每个月5000余元的退休工资一到账,他就取走了。3个多月后,老两口的生活几乎没了着落。

  为了此事,二老曾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持有效证件将社保卡挂失,并重新补办。不想,儿子察觉蹊跷后,又“偷”走了新社保卡。老两口忍无可忍,打算讨回自己的房子,与儿子划清界限。

  随后,调解员几经联系,才将张某约到调解室。“没有一种关爱是理所应当的……”调解员严厉地批评张某不孝不敬,也指出两位老人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随后,调解员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调解员一番融情于法的说法析理,让张某心生愧意,将社保卡归还老人。对于老人要求腾房子的诉求,考虑到孙女上学等实际情况,调解员建议老人再给儿子一次机会,并表示自己将不定期上门“抽查”,“调解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一家人团圆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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