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0日,交警尖草坪一大队民警在九丰路城市学院附近查获涉嫌酒后驾车的王某。在现场,王某拒绝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经鉴定,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0.56mg/100ml。警方依法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立案侦查。
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已被吊销驾照且被取保候审的王某不知悔改,竟再次酒驾,并与其他车辆发生了刮蹭交通事故。3月22日,交警在文兴路附近再次将王某查获。经鉴定,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3.49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警方向王某作出拘留并罚款2000元处罚的同时,依法向尖草坪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吊销驾照等同于无证驾驶,屡教不改的王某无视交通法律法规,再次酒驾上路,必将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检察官提醒大家,酒驾醉驾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包括视觉障碍、触觉障碍、反应判断能力下降、注意力降低、记忆力下降、情绪失控等,极易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