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是一名从事装修的个体经营者,今年3月23日,他从朋友许某那里承揽了开化寺古玩市场某古玩店的装修活,因为店面小、工期短,又是朋友,当时就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装修工钱每天320元,装修款共8640元。
当他如期完工后,不料许某无力支付全部款项,并告诉薛某,只能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付3000元,其余5640元待有能力时再支付。拖到11月初,薛某结婚急需用钱,他再次向许某催要欠款,许某直接对他说没钱,两人吵了一架,许某拉黑了薛某的微信,郁闷不已的薛某只能求助于法院。
接到这起欠款纠纷案后,第三调解室的调解员任晋萍、间润平、吴志虹一次次打电话核实情况,又给许某做思想工作,建议他站在薛某的立场换位思考。耐心对许某讲解法律政策,讲违法的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许某答应克服困难立即支付欠款。近日,拿到拖欠款项的薛某开心不已,特意为三位调解员送去致谢的锦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