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一家置业公司找到王先生,表示愿意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求租王先生的房屋。这家置业公司告诉王先生,他们打算将王先生的房屋改造成酒店公寓,但需要进行装修,并要求王先生支付装修款46000元,由该置业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装修。
可是,在王先生支付1万元押金后,该公司在明确了解房屋情况的前提下,突然以房屋漏水为由拒不对房屋装修,并且拒绝退还押金。
无奈之下,王先生来到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巨轮监管所进行投诉求助。接到投诉后,巨轮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来到该置业公司详细了解情况,并组织公司负责人与王先生协商调解。经过多次协商,该公司终于与王先生签订了退款协议。目前,该公司已将1万元押金退还给了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