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在参保地以外的其他统筹区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和药店就医购药时,无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参保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购买特药,以及慢特病患者门诊就医购药等发生的费用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可由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直接结算支付。参保职工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作为介质进行异地直接结算。“无需备案”对需要异地就医的群众来说确实是省时省力、方便快捷,服务改革一小步,便民惠民一大步。
现代社会,是一个互联共通的社会,很多人的工作、生活早已突破了原先的地域限制,年轻人异地就业,老年人异地养老,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谁也不能保证出门在外不生病,因此,异地就医也成为很普遍的事。以前,因为医疗保险不能全国通用,即使在能跨区域结算的统筹区内,异地就医结算也有备案等复杂的手续,“往返奔波累、报销周期长”是患者异地就医面临的普遍“痛点”。
近年来,山西省持续助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制度改革,发力破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取得显著成效。不断推进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是医改的一项重点内容。去年我省11个市全部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部分市还实现了5种门诊慢特病的跨省直接结算。但是普通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需要提前办理备案。3月1日起,患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即可使用个人账户基金直接结算,大大减少了患者来回奔波的时间,减轻了患者负担。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医保数字化转型,开通医保智能公共服务网办系统,医保服务由“卡”时代迈向“码”时代;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直接结算……医保制度的每一次变化、每一项创新,都是以群众为中心,致力于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服务群众就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异地就医“无需备案”,是医保改革的一小步,却是便民惠民的一大步,让群众切实享受到了医保改革带来的红利,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