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要缴纳两种税费:一种是契税,一种印花税。对于普通商品住房来说,契税金额是购房金额×适用税率,其中家庭住房90平方米(含)以内,缴纳1%,90平方米以上1.5%;家庭第二套住房90平方米(含)以内,缴纳1%,90平方米以上,缴纳2%;家庭其他套次缴纳3%。比如说,市民购买了一套金额为120万元的、120平方米的二套住房,契税需要缴纳120万×2%,也就是24000元。关于印花税,2008年11月1日后签订购买合同的,个人购买住宅免征印花税;2008年11月1日前签订购买合同的,按不含税金额×0.05%征收。
如果是房改房,家庭首套公有住房在标准面积内,免征契税,家庭首套公有住房超出标准面积的,按超标金额×使用税率,家庭其他套公房,按实际房屋总价×适用税率。家庭首套住房90平方米(含)以内,按1%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按1.5%征收;家庭第二套住房90平方米(含)以内,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按2%征收;家庭其他套次按3%征收。房改房的印花税征收标准,按照2008年11月1日后出具花名表的,个人购买住宅免征印花税;2008年11月1日前出具花名表的,按不含税金额×0.05%征收。
住房拆迁置换的住宅关于契税的规定如下,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对差价部分按3%征收契税。住房拆迁安置涉及的印花税标准是,2008年11月1日后签订拆迁协议的,个人购买住宅免征印花税;2008年11月1日前签订拆迁协议的,按不含税金额×0.0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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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税种,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标志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