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在不少人的印象中,著书立说的文坛巨匠们或严肃沉稳,或敏感忧郁,或儒雅宽和,带着知识分子特有的自矜,似乎哪一点都和视频里这个陶然忘忧的“田舍翁”不沾边。
现实则恰恰相反,许多文人不仅不刻板不苦大仇深,私下里还有我们不知道的另一面。
余华
把悲伤留给读者的喜剧人
有读者说以为余华是一个苦大仇深的中年人,余华爽朗大笑:“还说我是个中年人,让我意外的惊喜,还有读者说,‘天呐,他还在啊,我以为他不在了’。”
与大家所想的诸如“热爱文学”“心怀理想”等理由不同,余华自嘲当年弃医从文是为了“偷懒”。他年轻时的梦想是找一份永远不用被闹钟吵醒的工作:“有一次我问一位在文化馆工作的人,问他为什么经常在大街上游玩?他告诉我,这就是他的工作,我心想这样的工作我也喜欢。”
于是余华决定写作,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进入文化馆,后来终于得偿所愿:“我第一天到文化馆上班时故意迟到了两个小时,结果我发现自己竟然是第一个到的,我心想这地方来对了。”
这让不少通过《活着》认识余华的读者们大跌眼镜,毕竟《活着》是一部充满悲剧色彩的现实主义作品。不过余华是谁?“把悲伤留给读者,把快乐留给自己”的喜剧人,甚至连《活着》也不放过。
《活着》畅销两千万册,许子东曾在私下问他版税收入,余华开玩笑说:“我靠《活着》活着。”
接受采访时,主持人问余华给《活着》打多少分,他回答9.4分。对方追问原因,余华一本正经:“剩下的0.6问那个豆瓣,他们打的9.4,我也给它打9.4。”
一个“段子手”莫言,一个“喜剧人”余华,凑到一起,倒霉的成了史铁生。有一次,几人一起去沈阳参加活动,在沈阳文学院和孩子们踢球。眼看要输得惨不忍睹,他们突然心生一计——让坐着轮椅的史铁生当守门员,并叮嘱他:“你就在这待着,把门守住。”
后来提起这件事,余华和莫言大笑不止:“沈阳文学院的孩子不敢踢,怕把铁生踢坏,我们告诉他们,你们一脚踢到史铁生身上,他很可能被你们踢死了。”
季羡林
爱写日记的吐槽帝
上世纪的文坛大家中,不乏性情不羁的人物,比如国学大师季羡林。可惜君生我未生,如果季羡林和余华同岁,也许会成为莫逆之交,毕竟他可是鼎鼎有名的“吐槽帝”。
翻看季羡林的《清华园日记》,你会发现老先生年轻时好像看什么都不顺眼,喜欢杠上一杠。
考试他要吐槽:
1932年12月29日
“早晨忽考法文,结果一塌糊涂,真是岂有此理。”
1933年9月2日
“今天才更深切地感到考试的无聊。一些放屁胡诌的讲义硬要我们记!”
老师他要吐槽:
1932年9月21日
“我以为老叶(叶公超)不上班,他却去了,我没去,不知放了些什么屁。”
1932年10月28日
“早晨连上两班吴可读的课,真正要命已极,吴可读怎么能从Oxford毕业呢,真笑天下之大话。”
稿子没登吐槽:
1932年9月19日
“我译的《Faust传说》,听说是今天给登出来,但是没有,真不痛快。”
连屁股痛都要吐槽:
1932年9月23日
“早晨只是上班,坐得腚都痛了。”
还直言不讳自己爱看女同学大腿:
1932年12月21日
“看清华对附中女子篮球赛。说实话,看女人打篮球,其实不是去看篮球,实在看大腿,附中女同学大腿倍儿黑,只看半场而返。”
网友们纷纷调侃,原来大师也会和普通人一样,喜怒哀乐,具是鲜活。
钱钟书
帮猫打架的“铲屎官”
如此反差的文坛大家,当然不止季羡林一位,与他齐名的清华校友钱钟书便有个无厘头的癖好——热衷帮猫打架。
若被季羡林知道了,他可能会在日记中这样写:“早晨连着两次看到钱钟书帮猫打架,真正要命已极,此人怎么能从清华毕业呢,真笑天下之大话。”
当时,钱钟书和妻子养了一只名叫“花花儿”的猫,他对这只猫非常宠爱,猫也颇有点恃宠生娇的意思。杨绛曾在散文《花花儿》中写,猫闹着出去玩时,一般总找最依顺它的钱钟书,要他开门。
钱钟书杨绛的隔壁住着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林徽因也养了一只猫,叫“爱的焦点”。这只猫仗着身体强壮,经常单方面殴打“花花儿”,这下钱钟书可来气了。他特意准备了一根长竹竿,终日虎视眈眈,一旦发现战况,钻出被窝也要去帮“花花儿”打架。
关于这件事,杨绛在《我们仨》当中是这样描述的:“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根,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
妻子杨绛经常劝他说“打猫也要看主人”,钱钟书则不以为然。他不仅身体力行帮“花花儿”打架,还写了一篇叫《猫》的作品来找回场子,其中有一句俏皮话是:“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
鲁迅
嗜糖如命的“甜党”
以上的几位文坛巨匠都是语文试卷上的常客,不过大家最熟悉的还得是那位写《社戏》《狂人日记》《纪念刘和珍君》的迅哥儿。
都说文科生有三怕:一怕写作文,二怕文言文,三怕周树人。而谁能想到,那位在课本上横眉冷目的鲁迅先生,私下里却是个爱吃小饼干的“甜党”呢。
据记载,鲁迅非常爱吃甜食,从奶油蛋糕金鸡饼,到日本羊羹沙琪玛,他还特意写过一篇《零食》来盘点上海的小吃:“桂花白糖伦教糕,猪油白糖莲心粥,虾肉馄饨面,芝麻香蕉,南洋芒果,西路蜜橘,瓜子大王,还有蜜饯,橄榄,等等。”
关于他的嗜甜,有一段轶事。学生给他送来治疗口疮的柿霜“方糖”,他吃了一大半之后才知道这是药用品,遂把剩余的收起来。到了半夜没忍住,爬起来又吃了一大半,还颇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
也许护食是每个吃货刻在DNA里的属性。爱吃的点心总是被拿出来招待客人,让鲁迅肉痛,他灵机一动,用花生代替点心,还将其命名为“花生政策”:“我时常有点心,有客来便请他吃点心……往往吃得很彻底,一个不留,我自己倒反有‘向隅’之感。如果想吃,又须出去买来。于是很有戒心了,只得改变方针,有万不得已时,则以落花生代之。”
想来如果生在今日,鲁迅先生肯定是每年网络“甜咸大战”中,甜党一方承诺不率先使用的“秘密武器”。不过这秘密武器也有弱点——甜食虽好,多吃伤牙。
鲁迅一生中有23年的看牙史,和牙医密切交流75次,但看完牙后,他又会悄悄买甜食安慰自己。因此在49岁时,硕果仅存的5枚牙齿也因病坏而拔掉了。
这样一个“任性”的老小孩,让人忍俊不禁,也让人难以联想到教科书上那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冷硬斗士形象。 据中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