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为了牟利,犯罪嫌疑人郭某旗经人介绍,乘车从我省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在明知为赌博平台转账的情况下,他仍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交易密码及手机,提供给他人操作转账,期间还进行刷脸验证。郭某旗落网后,警方查明其出租的银行卡入账流水达155万元,个人非法获利9000元。
7月,犯罪嫌疑人安某江乘车从我市前往运城市,出租名下的银行卡、交易密码。经查,不法分子通过安某江的银行卡,“洗钱”86万余元。
8月以来,公安小店分局坞城责任区刑警队民警还远赴福建省福州市,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鲁某;亲贤派出所民警抓获“帮信”犯罪嫌疑人张某;营盘派出所民警根据银行卡被冻结的线索,抓获为不法分子“跑分”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因一时贪念,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号、手机卡等重要的个人信息,出借或出售给他人使用,以免成为网络洗钱犯罪的帮凶,让自己滑入违法犯罪深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