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较强再就业意愿的老年人主要分以下几类:一是专业技术人员,基于发挥个人能力和个人特长的需求,想回归社会发光发热;二是经济基础较差的普通劳动者,需要通过再就业补贴家用;还有一部分老年人退休后,因为没有什么事做,继而希望通过再就业,找回社会价值感和存在感。
对于老年人再就业,年轻人无论持有哪种想法都可以理解,但认为老年人就业会抢占年轻人工作机会,是一种误解。
老年人与年轻人的就业基本是错位选择,两者极少重叠。首先,有高级专业技术的老年人再就业时,大多从事的是管理、顾问、咨询、专家智库等角色,年轻人并无竞争可能,属于“不可替代”型岗位。其次,非专业人才型老年人大多只能选择保洁、门卫、服务员等工作,不仅工资较低,也缺乏晋升空间,并不符合年轻人的就业期待,属于“拾遗补缺”型岗位。换句话说,年轻人的就业压力主要来自同年龄段人群的竞争,而与老年人口再就业关系不大。
目前,我国一直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在老年人再就业的法律保障方面,目前仍不完善。比如,老年人的工作时长限制、连续加班管理、医疗保障力度等,都需要法律法规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老年人若有再就业想法,应先确认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建议最好先自行体检,并咨询医生自己的身体是否能够适应一定的工作强度,精神状态能否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此外,用人单位也应在老人入职前安排体检,以确定其身体状况,同时对劳动保障的各项条款从严执行,尽可能为老年人创造一个适宜他们工作的安全劳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