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11时许,居民翟师傅向娄烦县公安局马家庄派出所报案,称放在店铺桌子上的手机被偷了,现在手机关机。接警后,民警赶到翟师傅的瓜果蔬菜批发部。经调取店内监控,民警发现手机被一名女性顾客偷走了。民警很快确定了女子身份,随即将其传唤到派出所。
经查,女子姓马,47岁,忻州市代县人。当天上午10时许,马某在店铺买菜时,看见店主的手机放在桌子上,一时起了贪念,趁店主不备顺手将手机装进自己口袋,然后若无其事离开。得手后,马某将手机关机并藏起来。因马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