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玩手办抚慰心灵
“00后”上班族刘雨是个“娃娃迷”,最近她买了好几款泡泡玛特盲盒,因为玩偶噘着嘴的样子很像她的小外甥,刘雨很是喜欢。尤其是今年刚推出的“雪人来信”系列中的一款,刘雨爱不释手:“把它买回家后特别幸福,有时摆弄玩偶,能消解不少负面情绪。”这次网购盲盒,刘雨用优惠券便宜了一点,但支出还是一笔不小的花销,不过她觉得这钱花得值,“因为玩偶永远也不会‘塌房’嘛。”她笑着说。
还有一种虚拟产品“云监工”也很受青睐。学习时有拖延症,在网上花钱雇人来监督自己改变拖延症习惯;论文写不下去总想偷懒,也购买个“云监工”来督促自己推进论文写作;读一本书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同样可以通过“云监工”来提醒自己按时读书。
法官建议理性消费
当消费者们快乐消费时,有骗子“煞费苦心”动起了歪心思。近日,市民苏女士告诉记者,前几天她莫名其妙收到了某店家寄来的“快递”,打开发现除了一个水杯,还有一张印有二维码的“促销”卡,因为自己平时网购较频繁,所以她没多想就扫了二维码。紧接着,所谓的“官方客服”让她又扫了一个码,随后弹出了一个钓鱼网站,她才警觉这可能是个骗局。
打开微博和小红书,会发现因此被骗的网友不在少数,购物退款类诈骗、低价购物类诈骗、刷单返利类诈骗等各种骗局层出不穷,不少网友为了抢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或者贪图小便宜,一时情绪“上头”,稍有不慎就“中招”了。
对此,杏花岭区法院冯建军法官提醒,岁末年尾,要提防骗子借机行骗,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和留存证据,如平台购物发布信息、网络订单截图、交易快照、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及商品原件。这些证据不仅可以作为商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有力证明,也是判断消费者是否因商家误导而进行购买的重要依据。“网络消费还需多一点理性,只有这样才能用消费换来持久的快乐。”冯建军建议。
法条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