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阿姨是一家家政公司的保姆,受雇照顾了王大娘20多天,前些天突然被老人辞退了,而且工资也没拿到手。为讨回自己的辛苦钱,她向迎泽派出所求助。民警找到王大娘了解原委,老人却大倒苦水,认为张阿姨没照顾好她,还“连累”她生了一场病,所以才拒付工资。
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对方违约在先,争执不下。了解情况后,民警联合社区、消协工作人员上门调解,理顺家长里短后,向王大娘讲解相关的法律政策。“大妈,拖欠工资是违法的,至于您觉得对方服务不专业,咱可以找家政公司协商。”在联合调解下,家政公司同意在费用上让步,双方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