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魏某与丈夫宋某以夫妻名义贷款购置了一套房产。2022年,宋某因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及退赔受害人96万余元。
2024年,因宋某在杏花岭法院的其他民事案件,杏花岭法院要执行并拍卖该房产。于是,魏某将房子要被拍卖的事实告知贷款的中国银行某支行,并停止还贷。银行为保障自身利益,向尖草坪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魏某与宋某的贷款提前到期,魏某与宋某一次性偿还所欠贷款30多万元及利息等。
受理案件后,尖草坪承办法官郑莉秀了解到,宋某入监服刑后,魏某一人维持家庭的运转。尽管生活艰难,但魏某仍坚持按期还贷,直到房屋被拍卖才不得已断贷。由于案涉房屋第一次拍卖流拍,郑莉秀法官及时与魏某沟通,让其考虑能否先行解决杏花岭法院的民事案件,然后继续履行借款合同,逐月归还银行剩余贷款。随后,郑法官前往宋某所在监狱进行开庭,然而在庭审后协调中得知,房屋二拍已拍卖成功,这样,原定的沟通方案已经无法实现。
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及当事人生活现状,尖草坪法院依法判决魏某与宋某的贷款提前到期,但魏某逾期还贷并非主观恶意,而是基于房屋早已进入法拍程序的事实,最终法院认定,被告魏某不构成违约,不应计算罚息。审判结束后,郑法官向银行代理人释法明理,最终银行表示认可并理解,未提起上诉。
由于诉讼过程中,银行向法院申请了保全,在得知魏某房屋被拍卖后,尖草坪法院第一时间向杏花岭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在判决后多次与该院执行局进行沟通协调,为魏某争取更多的房屋租金等生活保障。魏某也在两家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签署腾房承诺并依约腾退。2024年12月25日,中国银行某支行向尖草坪法院申请解除保全,当日法院作出裁定并予以解封。
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尖草坪法院也收到了魏某的手写感谢信,魏某在信件中写到:“我的儿子今年14岁,作为妈妈要尽可能维持现状,希望对他造成的伤害尽可能小一些。谢谢你们帮我和孩子走出泥潭,让我们生活得到保障,让我们得到该有的公正和尊严。”
记者 任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