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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筑牢成长屏障

□朱红亮

  3月25日,晋源区检察院联合区卫健局,表彰奖励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表现突出的医院、医护人员。(《太原晚报》3月26日)

  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面对不法侵害时往往无力反抗。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常具有隐蔽性。为此,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应运而生,将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具体到个人,为及时发现和阻止侵害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

  医护人员身处救助未成年人的一线,对未成年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当他们在医治未成年人时发现疑似非法侵害迹象,立即报警,就能为及时阻止侵害、救助未成年人争取宝贵时间。

  要让强制报告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还需多方努力。一方面,要加强对医生、护士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对强制报告制度的认知水平和执行能力。另一方面,要完善对报告人的保护机制,让他们敢于报告。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强制报告制度编织了一张严密的“保护网”,让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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