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造假卖假必须严惩

□宋鹏伟

  挂着羊头卖狗肉,售假卖假终究会被识破,还会受到法律严惩。近日,迎泽区法院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无小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太原晚报》7月31日)

  短短一年,靠着“挂驴头卖马肉”的把戏,赵老板获利数万元。当暴利没有了法律和道德作支撑,等待他的就将是贪小便宜吃大亏——有期徒刑和罚金的严惩。

  看似普通的食品安全案件,为何上升到刑罚层面?那是因为虽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并不鲜见,但获利额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触犯刑法中的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越高,受到的刑罚越重。让铤而走险者付出沉重代价,无疑是对食品安全底线的坚决捍卫,更是对民生痛点的深刻回应。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以次充好的危害不小:一方面,肉类制品直接关乎人体健康,马肉与驴肉的成分差异可能引发部分人群的过敏反应,而未经严格检疫的肉品更可能埋下了疫病传播的隐患。这种明知故犯的欺诈,早已超出一般民事纠纷的范畴,触及了刑事法律所保护的“公共安全”红线。另一方面,这种“精细化造假”具有极强的破坏性,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此案的意义不仅在于重罚某个黑心商家,更在于震慑整个行业——在食品安全领域,任何利润算计都不能凌驾于安全与健康之上,唯有保持零容忍态度进行高压监管,消费者才能有“舌尖上的安全感”,诚信经营才会成为市场常态。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
~~~宋鹏伟 整理
~~~□马腾飞
~~~□宋鹏伟
~~~□薄 鸿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观点
   第03版:要闻
   第04版:都市
   第05版:中信信息
   第06版:非遗太原15
   第07版:“八一”鱼水情
   第08版:警法
   第09版:社区
   第10版:服务
   第11版:中国
   第12版:关注
   第13版:文体
   第14版:文娱
   第15版:天龙·文艺
   第16版:天龙·悦读
画中话
一周声音
“事上见”检验邻里担当
造假卖假必须严惩
把服务落在就业需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