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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女娲》

李 锦

《女娲》(中国画) 王迎春 189cm×82cm 1982年创作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藏

  王迎春,1942年生,山西太原人,国家一级美术师,原中国国家画院院务委员、艺委会委员,研究员,曾在山西省美术创作组从事创作工作。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研究生班毕业后,参与筹建中国画研究院,进行中国画创新探索与学术研究工作,擅长中国画,兼及油画、版画、书法。

  女娲是中国古代神话人物形象,《说文解字》对“娲”字的释义是:“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作者将女娲的功绩,赋予山石般的永恒。山石泉水孕育苍生,山高水长,源源不绝。画作将主题升华,未流于人首蛇身的外在形象,而是用山石勾皴法使二者融为一体,山腰云气与翱翔的苍鹰更加凸显山石的高大,从而彰显女娲的丰功伟绩。

  画家用山体的走势绘就女娲的灵动,共同塑造出山石的坚硬与女性的柔美;女娲面容端庄平和,俯首关切生灵万物,右手向上托举,仿佛“女娲补天”的神话再现;画中穿插的飞瀑飘荡、云雾缭绕、苍鹰翱翔,生动衬托出一个形象高大、孕育万物的创造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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