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一剑桥城小区居民赵女士向网格员反映,邻居孙先生在小区内遛狗时常不牵绳,由于其狗体形较大,多次追逐孩童,赵女士的孙子受到惊吓、哭闹不止。双方沟通时发生争执,矛盾逐渐升级。
网格员接诉后立即上门调解。她首先安抚赵女士情绪,表示理解其担忧,并强调遛狗不牵绳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随后,网格员又来到孙先生家,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劝说:“文明养犬是每位养犬人的责任。遛狗不牵绳不仅容易惊吓他人,也可能导致 犬只走失或伤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她还特别说明,自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将饲养宠物扰民等行为纳入法律规制,违规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她建议孙先生遛狗时牵绳、避开人流高峰、及时清理粪便,共建和谐社区。
孙先生听后诚恳表示:“是我考虑不周,以后一定注意。”在网格员协调下,双方当面沟通,孙先生主动道歉,赵女士予以谅解,最终握手言和。此次调解不仅化解了邻里纠纷,也提升了居民的文明养犬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