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能源局建立燃煤发电企业电煤储存监测机制,及时掌握电煤储存情况,对于电煤库存低于7天的,协调煤炭生产、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做好电煤供应和运输保障,确保电厂存煤量稳定在合理水平以上。同时,协调处理本辖区供电、供热和电煤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出现因环保限产停机导致的电力供应紧张,避免恶劣天气情况下缺煤停机。
电网企业强化对各主要输电线路、主要设备的巡视监控,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发电企业做好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加强机组运行维护,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做好设备防寒、防冻措施,确保发电设备稳定运行。
各市有序用电按照先需求响应、后错峰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安排,保障民生等重点用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