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迅小说,我常为文学大师的妙用动词而击掌叫绝。品赏先生的动词妙用,领悟汉语的蕴藉之美,深感是一种艺术享受。
在《孔乙己》中,鲁迅这样写道:“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这段话里,写孔乙己付钱时的动作,用了一个“排”字,可谓神来之笔。这“排”字极具孔乙己的个性特征,它让我们看到了孔乙己对四周不屑一顾的神态,甚至听到了他把洋钱按在柜台上的清脆响声。孔乙己如果有很多钱,想来是没有兴趣“排”的;他没有钱但还能用现钱来打酒,于是下意识中便觉得有了“排”的必要。正是这个“排”字,印证了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的清高、自得、抗争和迂腐,都因这个“排”字而毕露无遗。
当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再出现在咸亨酒店时:“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是用这手走来的。”这个“摸”字可谓精妙之极,形象地刻画出了孔乙己当时的窘态:腿被打折,无计营生,已经完全陷入穷困潦倒的境地。四文钱,却要摸上半天,其钱之少,可想而知。况且此时他的身心受到摧残,用痉挛的手想从衣袋里取出仅有的四文铜钱,确乎是需要“摸”上一番的。一个“摸”字,不仅形象地刻画出了孔乙己的羸弱之态,也暗示了他将不久于人世的可悲命运。
在《阿Q正传》里,鲁迅是这样描写阿Q取钱动作的:“天色将黑,他睡眼蒙眬地在酒店门前出现了,他走进柜台,从腰间伸出手来,满把是银的和铜的,往柜上一扔说,‘现钱!打酒来!’”这个“扔”字,同样耐人寻味。“扔”当然是不合礼数的,但用在阿Q身上,却显得相当协调。更重要的是,阿Q“扔”的是偷来的钱,因为偷窃失风,他从城里潜回未庄。这个“扔”字,明显带有慌乱的成分,“满把是银的和铜的”,还没来得及清理一下;同时又有炫耀的色彩,因为腰间还挂着一个沉甸甸的大褡裢,所以喊“现钱!打酒来!”的声音就特别响亮。无疑,“扔”字是特定人物在特定场景下的特定动作,它表现出了鲁迅对动词锤炼的娴熟。
鲁迅在《药》中这样写道:“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了一包洋钱。”一个“掏”字,真是入木三分。且“掏了半天”,可见这钱藏得很深。而钱藏得越深,越能说明在她心目中的分量。这或许是她和老栓一生的积蓄。然而,为了一个人血馒头,他们竟把视如生命的钱“掏”了出来。这个“掏”字,表面上是在描写老人手脚的笨拙,实际上是在揭示灵魂的愚昧。一个“掏”字,令人心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