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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便利店扩容可给予补贴1000万元

  本报讯(记者 李静)在我市每新增1家门店,奖励5万元;在我市县域每新拓展1家门店,奖励7万元;上年度新建或改建物流配送中心、鲜食工厂,增加快捷早餐、即食、鲜食、果蔬、半成品等,按投资规模的10%补贴,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11月15日消息,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太原市促进连锁零售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明确,品牌连锁零售企业总部开新店或增服务,均给予奖励。  

  该《措施》旨在更好地促进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升城市消费,扩大乡村消费,推动全市连锁零售企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实现连锁零售高质量发展。《措施》明确主要从优化网点、延伸农村、加快转换三方面给予扶持。   

  在支持优化城市服务网点方面,鼓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开放空间资源,引进品牌连锁零售企业建店或配置智能零售终端,促进便利消费。协调开放高校、医院、公园、景区、地铁、体育场馆、步行街等场所公共空间布局品牌连锁零售网点、智能零售终端,提高便利程度。同时,品牌连锁零售企业在我市每新增1家直营或特许加盟门店,奖励5万元。

  在支持连锁品牌向农村延伸方面,对经过特许经营备案的品牌连锁零售企业总部,在县域即太原市主城区之外的区域新建连锁店,每新拓展1家直营或特许加盟门店,奖励7万元。

  在加快连锁零售新旧动能转换方面,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鼓励连锁零售企业增加家政、洗衣、票务、宅配、外卖、代收代付、预订代购等服务内容,加强商品品类规划,提高自有商品比重;对连锁零售企业上年度新建、改建物流配送中心、鲜食工厂,增加快捷早餐、即食、鲜食、果蔬、半成品、乙类非处方药品等商品品类的,按照投资规模的10%给予补贴,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

  我市将制定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勘验核查和纸质资料初审,市商务局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进行评审,审核汇总后报市政府,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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