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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布

  本报讯(记者 何宝国)1月7日消息,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确定,自今年春季开学起试行,试行时间2年。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制定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课后服务内容包括: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免费补习辅导;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上自习,自主完成作业,并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安排学生参加科普、体育、艺术、劳动、阅读等各类社团活动或兴趣课程;开放阅览室、图书馆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

  服务时间: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开展5天,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初中最多可延长至20:30。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每人每小时1.7元;高中教育阶段每人每小时2元。

  中小学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由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下浮。收取费用要按学期向学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服务。对低保户、领取我市最低工资或存在特殊困难家庭的中小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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