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女子惠某与丈夫王某于2017年登记结婚,在婚后生活中,由于各自的生活习惯不同,两人常因一些家庭琐事争吵不休导致分居。夫妻感情淡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狄村法庭宋志兰庭长接到诉状后,经过了解,认为双方并没有实质性的矛盾,于是分流至诉前调解。驻庭调解员王学锋、张劲菊热情接待惠某后,了解到他们夫妻感情基础尚可,分析双方出现感情隔阂并不是因为原则性问题,只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产生了矛盾,又不能做到有效沟通,导致矛盾越堆越多,影响到了双方的感情。
调解员张劲菊通过多次电话协调,组织了夫妻两人的第一次面对面调解,希望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聊一聊,并给他们当面指导在婚姻中遇到问题该如何解决。而调解员王学锋则利用退休前在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多年工作经验,给他们讲了工作中遇到过的典型案例,讲明父母离异对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对孩子的心理、情感上的伤害更是不可逆的。
调解员的耐心劝导深深触动了当事人,两人有了重拾婚姻的信心,重归于好。惠某感慨说,“为了孩子有一个健全的家庭,我愿意给他一次机会,这个婚不离了!感谢两位调解员给我们的婚姻指明了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