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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忽悠人 退货赔偿不能少

  本报讯(记者 李晓琳 霍铮)广告宣称为“高科技产品”,可收到货才发现实物与广告宣传严重不符,遂向消协投诉,经协商,8月9日,这家电商平台给刘女士退了货。

  今年7月份,刘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款广告宣传为“IH多段电磁加热技术、日本内胆的电饭煲”。货到后,她打开说明书一看,仅有“IH电磁加热”,未见“多段”字样,更没有介绍内胆的信息,并且内胆上也没有任何字样。于是,刘女士向电商平台客服进行投诉并提出退货退款要求,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随后,她又向市消协求助,经协商,最终商家给她退了货。

  “商家的广告宣传明显与产品说明书不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说,依据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因此,商家子虚乌有的广告宣传侵害了刘女士的合法消费权益,故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商家进行3倍赔偿。

  消协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消费侵权行为,在能提供有效维权凭证的条件下,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各级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举报,也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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