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傍晚6时,高速五支队四大队接到报警称,他在二广高速行驶时,被前方车辆副驾驶位扔出的易拉罐砸中前挡风玻璃,玻璃被砸出一个坑不说,还被吓了一跳,险些发生事故。举报人还提供了行车记录仪画面作为证据。
随后,民警联系到车窗抛物的男子刘某,并责令其到大队接受处理。1小时后,刘某来到大队,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对其作出处罚。无独有偶,5月10日下午5时,五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灵河高速巡逻时,前方一辆商务车扔出一个烟盒,砸中警车挡风玻璃。民警将商务车引导到安全地带后,对车窗抛物的乘客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车窗抛物,危害不小。发现前车抛物时,后车驾驶人会受到惊吓,本能躲避,进而引发事故。比较硬的瓶子、易拉罐等物品砸中后车后,会造成车辆损伤,如果是垃圾袋、纸张之类的软垃圾则会影响后车司机视线,同样容易引发事故。因此,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莫为图方便,将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