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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守护!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颁布

  12月16日,我国全民阅读事业迎来里程碑时刻——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颁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全民阅读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保障”。

  读书,本是寻常事,如今有了专门的法律来保障。很多人可能会困惑:阅读还需要立法吗?

  事实上,阅读从来不只是个人的事。

  中华民族自古提倡阅读,讲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传承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塑造中国人民自信自强的品格。新征程上,全民阅读更关乎文化自信的根基、社会文明的程度,乃至国家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立法,为了守护这份传统,更是为了回应现实的需求。

  我们需要更普惠的保障——条例明确提出加强全民阅读保障,扩大全民阅读覆盖面,同时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阅读作出专门安排。

  “一揽子‘精准保障,托底弱势’的举措,均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将全民阅读工作的重心切实下移至基层,并最终落脚于服务广大群众。”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陆绍阳说。

  我们期待更可及的资源——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等设立相应阅读设施,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

  立法是为了释放更多可能性。未来,更多的城市书房、社区书屋、数字阅读平台将蓬勃生长,让阅读变得无处不在、触手可及。

  我们乐于回归更纯粹的阅读——针对碎片化阅读充斥生活,功利性阅读消解阅读价值的趋势,条例将每年4月第四周定为全民阅读活动周,推广全民阅读活动,营造书香中国氛围。

  “当阅读成为全民自觉,每个个体都能在书籍中汲取智慧、涵养正气,人人都能知书达礼,每个家庭和睦相处,整个社会也会因知识的滋养、文化的熏陶而更具温度与力量。”中国出版协会全民阅读工作委员会主任聂震宁说。

  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阅读,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全民阅读立法不是强制读书,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们的阅读权利,倡导大家多读书。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读书学习,修身养志,增长才干;希望孩子们养成阅读习惯,快乐阅读,健康成长;希望全社会都参与到阅读中来,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全民阅读,法治护航;书香中国,生生不息!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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