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阳泉市盂县部分群众的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一张核酸检测阳性的《检测报告单》图片。经调查,该图片是在外地上学的19岁大学生张某龙所发。张某龙寒假返回盂县后,将自己的阴性《检测报告单》修改为阳性发给同学开玩笑,导致该图片在微信朋友圈广泛转发。因涉嫌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警方对张某龙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18日,网民康某娇在没有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在“百度贴吧”发布“大同县郭家窑头村感染疫情了!”的虚假贴文,并在网上迅速传播,造成当地群众恐慌。公安机关依法对康某娇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确保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我省公安机关依法严惩网上涉疫谣言违法犯罪。1月以来,警方共处理造谣传谣违法行为人32人,处置网上涉疫情谣言信息255条,发布涉疫情警示700余则。
警方再次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网上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