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太钢胜西小区砍伐树木。接到举报后,该大队派执法人员赶赴太钢胜西小区,对小区内擅自砍伐树木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经查,负责该小区“三供一业”改造的太原市怡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树木10株,修剪树木8株。被砍的树木,胸径最大的近1米,最小的也近50厘米,主要是梧桐和柳树。“这些大树夏季纳凉挺好的,但物业未与居民商量,便锯掉了。”一住户表示。
依照《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急执法大队对太原市怡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立案。依照该条例,砍伐、移植或者修剪城市树木的,均需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其中明确,擅自砍伐或者移植致死城市树木的,每砍伐或者移植致死一株,责令补栽胸径八厘米以上的同种或者等值树木不少于十五株,并视情节轻重,处砍伐或者移植致死树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