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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

购买保险产品 别被“免费”忽悠

  本报讯(记者 梁丹 马向敏)在一些网络场景中,时有“首月0元”“零首付”“免费保障”“抽奖获取”等互联网保险产品广告页面出现,有的消费者在尚未清楚了解保险内容、保费缴纳等情况下,便被“免费”诱导而投保。10月21日,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出提示,消费者要清晰地认识到“免费”是诱导,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风险。

  据介绍,从保险产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互联网保险产品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很难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从监管要求看,保险险种的条款和费率,应当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或批准。“首月0元”类的销售宣传行为,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问题。从营销方式看,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应注意:

  一、因需购买保险产品,不被“免费”迷惑。在浏览保险营销宣传页面时,注意了解发布营销广告主体、保险产品承保机构,看清保险产品类型、保障内容和收费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消费能力选购,不被“免费”营销宣传诱导购买了本不需要的产品。如对宣传界面内容不了解,最好不要随意填写个人信息或同意授权办理等操作,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二、知悉保险合同内容,了解条款信息再签约。消费者如确有投保需求,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对于未能明确展示保险合同条款等重要内容的销售页面,不随意点击确认。着重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费缴纳、风险提示、客户告知、投保须知、续保条件、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犹豫期和退保损失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尤其是线上签约投保时千万不要图方便就“一勾到底”。

  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消费者应客观如实地反馈有关信息,避免因未能如实告知而影响保险合同效力。消费者隐瞒真实状况投保,如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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