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小刘受雇于黄陵街道辖内一家公司安装门面牌匾,在施工过程中意外坠落造成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
专项小组介入后,首先单独约见双方当事人,安抚情绪、反复沟通。调解员以赔偿金额为突破口,就赔偿事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太原工伤赔偿标准》等法律文件进行详细告知和计算,使双方就赔偿款项尽可能达成一致。
随后,将双方当事人约在一起进行协商,调解员利用法、理、情进行利弊分析,使双方就出院后提出的诉求达成一致。最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公司负责人、当事人小刘及其家属,前往小店区人民法院进行签字盖章,完成司法确认,使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此次黄陵司法所与黄陵派出所的“所所联动”、相互配合,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一线”和萌芽状态,实现了大矛盾有效控制、就地解决,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小店”和“法治黄陵”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