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的老戴是清徐县集义乡村民,儿子在河北服役。20年前,他向同村村民租用了一块面积为0.98亩的土地用于耕种,当时双方只是口头达成一致,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时隔多年,因为这块租赁地,双方多次发生纠纷,诉争不休。
前不久,老戴决定与对方对簿公堂,通过微信公众号,他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清徐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接此事后,主动联系老戴,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并对其所述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经审查,老戴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清徐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启动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安排工作人员为他办理援助手续,并指派援助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出庭。最后,法院主持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一致。
市法律援助中心提醒,军人军属如因经济困难对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求给予优抚待遇;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因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