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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律师直播 线上支招维权

  “能够解决您的问题,是我们最大的成功。”11月18日上午10时,市消协律师值班首次以直播形式进行,结合市消协受理的投诉案例,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郭娜律师做客抖音直播间,为消费者就案说法,支招维权。

  李先生在某家具店买了一套沙发,货送到家后,感觉颜色不合适,便与店员联系退货。店员答应,并给李先生写了一个便条,但要李先生承担600元的送货费。等李先生确定时间要退货时,店员又说,沙发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只能代卖。经过双方多次沟通,商家最终给其退货。

  李先生想知道,刚买的无质量问题的沙发到底能不能退货?

  郭娜律师解释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这一条规定的退货前提是沙发有质量问题。在本案例中,李先生购买的沙发是没有质量问题的,在这种情况下,因个人原因退货,建议消费者与商家协商处理。此案中,李先生与商家做过沟通,商家给李先生写下便条,此视为李先生与商家就沙发退货事宜达成协议。在李先生保证沙发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商家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与李先生达成的协议办理退货事宜。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此四类商品除外)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就是平常所说的七日无理由退货。 

  据消协工作人员介绍,从本周开始,以后隔周周四的律师值班都将开通30分钟左右的直播,消费者可以进入直播间咨询。 记者 霍铮 李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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