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因健康权纠纷起诉被告郭某,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剩余受伤补偿费1.9万元。经询问,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调解,于是,驻院人民调解员对双方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考虑到原告身体不便、且长期居住于临汾市,于是,人民调解员通过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案情后,双方同意进行线上调解。
当日上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调解平台在线生成调解协议,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即生效。调解成功后,被告当场向原告微信转账1.9万元。本案自原告递交诉状到调解成功、履行完毕用时不足5天,原告马某激动地表示:“没有想到足不出户就可以在家解决纠纷,钱也一步到位,感谢法院!”
据了解,今年2月20日以来,清徐法院依托网上立案、人民调解平台在线音视频调解案件共计13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做到为人民办实事、解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