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经过路上积水处,不顾路边行人,呼啸而过,并不符合文明驾驶的基本要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尽管对此恶行有处罚依据,但大多数人往往因举证难、怕麻烦,选择不了了之。
鉴于此,整治飞车“水溅行人”现象还需多管齐下。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道路监控体系,尽量减少监控死角。另一方面,发动社会力量,让更多人加入维权行动中来。如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激励广大市民“随手拍”进行曝光、举报等。再者,不妨适当提高处罚力度,让不文明的司机感到“疼”,才会更加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