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郑建华,那时20多岁。长相谈不上好看,但绝不难看。人很普通,普通得甚至有些不普通——她的左腿有一点不方便,应该是小儿麻痹的后遗症,看上去还挺严重。
转学来的第一天,爷爷把我交给小姑,自己上班走了;小姑带我到校长办公室,也回教室上课去了;校长姓陈,一个知性而温和的阿姨,看上去特别像校长,她把我带到班里,交给了郑老师;郑老师没有多说什么,把我交给一个空着的座位,回到讲台继续上课;同桌是个女孩,名叫庞金菊,默默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我怯怯地看了她一眼,也没说话。
庞金菊是离我最近的人,但上课有纪律管着,课后想跟她打个招呼点个头什么的也不敢——她是双胞胎,还有一个银菊也在我们班,起初一两个月我根本分不清谁是谁。那些日子,我像三年四班里一个没有人接待的客人,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浑身上下的不自在。
事情慢慢地发生了转机。期中考试,作文题目是“家乡的……”卷子发到手里,心下一阵惊喜,城里的孩子哪有家乡啊,他们只有家。那天,我把所有的记忆、阅历、词藻、乡愁全部动员起来,顺着春夏秋冬的时序一气铺排。《家乡的柿子》,全校仅有的一篇满分作文,我终于露了一手。
终于熬到了试卷讲解的高光时刻。郑老师捧着我的作文,一字一句地朗诵着,同学们一个个正襟危坐,全班鸦雀无声,但透过严肃的表情我还是读出了他们的心思:没想到啊,这个村里娃……时不时有目光朝我瞟来,像舞台上的追光灯,刺得人睁不开眼睛,C位的感觉如此美好。
后来,学习成绩也冒出来了,我于是当了班长,肩负着老师的信任和重托开始各种忙碌,订书订报、开门锁门、整队报数、收发作业。老师不在的时候代行纪律监督之责。
大家似乎忘记了我是村里娃这回事。这其中固然有自己一路向上的努力,但如果没有老师一路洒下的阳光,彼此的融入和接纳,八成要迁延一些时日,而且必定不会如此完美。学生心中,老师是太阳,这是她在班里的位置,更是我所感受到的温暖。
转眼小学毕业,转眼又上完了初中,我要离开乡宁到临汾读高中,行前曾到家里看望她。原话不记得了,大概意思是说,小学时看我就是个好娃。老师所能找到的每一个优点,学生都会全力将其放大,所以鼓励是最好的鞭策,我至今认可的教学理念,很大程度上源于她当年的身教。
又七年,大学毕业,同学写信来,说郑老师不久前去世,因为难产。我为此难过了多日,那年教师节,特意写了一篇怀念她的文章发在《太原日报》的副刊。当时字字穿心,墨点无多泪点多,30年逝者如斯,如今闻笛怀旧,竟连标题都不再记得。那篇曾被她当堂朗诵,助我走出孤独、挣脱自卑、告别疏离的“惊世之作”,更不知随风飘零到了哪个世界。至于郑老师,相信当时的同学少年大多是不会忘记的。
太阳总会落下,但成长会记下曾经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