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对夫妻想购买学区房,为了减少首付费用和降低贷款利率,两人商定“假离婚”,并对财产、债权债务进行了分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夫妻双方仍共同生活在一起,没想到,一次激烈的争吵后,两人互生怨怼,“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严肃批评了他们“假离婚”的行为——婚姻不是儿戏,法律上没有真假之分,无论结婚还是离婚,一纸文书意味着人身、财产等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官向两位当事人释明法理后,认真地询问他们:“你俩还愿意在一起吗?”两位当事人沉默后一致表示,“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后,他们脱离了婚姻的束缚,发现双方之间的矛盾,对彼此的误解、伤害已经无法化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当事人对财产进行了重新分割。
法官表示,协议离婚时,只要双方登记离婚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随即解除,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一说。本案中,两位当事人为达目的弄虚作假,并签订“假离婚”协议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管出自何种原因的“假离婚”,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高风险行为,不要为了一时利益而拿婚姻作赌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