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现年35岁的退役军人张崇虎路过柳巷南肖墙路口时,听到有人呼喊“抓小偷”。他毫不犹豫上前抓捕犯罪嫌疑人,在双方撕扯中被捅伤心脏、左手和脖子、左大腿等部位。张崇虎被周围群众送医后,经过6个小时手术抢救才转危为安。
10月1日,本报曾刊发《再遇到这样的事 我还会冲上去 追捕小偷负重伤,退役军人张崇虎国庆节前出院了》一文报道此事。
9月9日,公安机关以郭某涉嫌抢劫罪提请迎泽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迎泽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晋东审查案卷时,发现受害人张崇虎是退役军人,立即将线索移交该院第五检察部。
经调查,张崇虎有一名8岁的儿子,母亲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好,父亲两年前因病去世,家中还欠有大笔外债。张崇虎见义勇为受伤后,7万余元医药费、护理费基本都是借来的,加之后期需康复治疗,而他却无法继续工作,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鉴于犯罪嫌疑人郭某无业,有多次前科劣迹,没有赔偿能力,迎泽区检察院及时上报市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退役军人及家属申请或有关部门移送的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并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多元化救助。
张晋东介绍,这是《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发布后,该院办理的首起退役军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检察机关一方面积极与医院沟通,减免了部分医疗费用;一方面与公安机关联系,建议为张崇虎申报见义勇为,并尽快进行伤情鉴定。9月30日,公安机关做出司法鉴定,张崇虎的膈破裂及失血性休克构成重伤二级,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及体表皮肤裂伤构成轻伤一级,创伤性血胸构成轻伤二级。
同时,检察机关积极联络市红十字会、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张崇虎的工作单位、党关系所在党支部,及时开展社会救助和帮扶,并协调学校减免了当事人未成年儿子的部分学杂费。
10月19日,迎泽区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张崇虎给予司法救助金8.5万元、对张崇虎儿子给予司法救助金1.5万元。检察机关送去司法救助金的当天,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也上门慰问,给英雄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