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20岁的刘某,是一家幼儿园的职工。今年8月30日,正在上班的刘某突然感觉肚子疼,赶紧跑去卫生间,结果生下了一名女婴。为防止婴儿发出声音,导致自己未婚生子的事情败露,刘某竟狠心地将孩子杀害。其后,刘某因身体不适前往山西某医院就医,途中将装有婴儿遗体的垃圾袋遗弃。
就诊过程中,刘某说自己是生理期大出血,但医生检查发现其症状属于产后出血,随即询问婴儿情况,可刘某闭口不答。对于刘某的怪异行径,医生心生怀疑,立即履行“强制报告”职责,果断向公安机关报案。接警后,民警及时查处了刘某的犯罪行为。
刘某落网后,杏花岭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管辖、强制措施等提出意见建议,完善案件证据体系,确保准确适用法律,使犯罪嫌疑人刘某受到及时有效惩治。11月上旬,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对于因及时报案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应给予相关机构、人员奖励、表彰。”杏花岭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5月,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高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中央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详细规定了强制报告的范围、惩治和奖励等。
11月17日,杏花岭区检察院向山西某医院、报案医生颁发荣誉证书及2000元奖金,鼓励社会各界主动履行强制报告制度职责,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