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杨是省城一所高校的在校学生,平时利用课余时间兼职外卖员。2021年10月4日,小杨来到一个居民小区,停好电动车去送外卖,返回时发现电动车被挪了位置,车上还多了一些裂痕。看到自己原先停放电动车的位置停着一辆宝马小轿车,小杨怀疑是宝马车主所为,一时激愤用砖头将小轿车玻璃砸坏,还砸坏了后视镜、车门。
事后,冷静下来的小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过激,便于次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被砸轿车的损失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的小杨得知自己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陷入深深的懊悔。
今年5月,案件移送到万柏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阅案卷材料认为,在校学生小杨的犯罪情节轻微,且平时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小杨主动投案自首,并在检察机关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案发后,小杨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与被害人达成谅解。
本着严格执法、温情司法的办案理念,承办检察官与被害人沟通后,决定给小杨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随后,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承办人及案件双方当事人,参加拟不起诉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释法说理并开展普法教育,小杨则向被害人真诚道歉。
最终,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