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张阿姨与被执行人山西某学校、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后,晋源法院执行法官李默涵通过关联案件发现,在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前,两位被执行人在全省范围内共计有二十余件关联案件,且均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面对该案可能会因“执行不能”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困境,李默涵法官对两位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同时对可能存在的财产线索如住房公积金、理财产品、理财型保险等财产,进行了线下统一查控,并对其居住地进行了多次调查和走访。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多家省外保险公司持有多份理财型保险。李法官立即向保险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保险公司协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李某所购保险的现金。但保险公司以上述保险都办有抵押贷款、商业保险为由,拒绝履行协助义务。
经多次沟通,该案最终成功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李某的理财型保险剩余现金37万余元,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张阿姨。

